昨天星期六(2020年9月19日),联邦移民部正式开始实施COVID-19新冠疫情之下澳洲联邦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相应法规的优惠措施。联邦代理移民部长塔奇宣称,新冠肺炎疫情的优惠措施,已经对移民条例相关法规进行了修订,来帮助那些受疫情影响的临居签证持有人;这些人因为疫情封锁的关系,按照未经修订的移民条例,是无法达到申请永居的资格的。
按照代理移民部长向联邦议会做的修改条例细节说明所称,本次修订的目的就是确保那些已经进入申请永居通道的临居签证持有人,不至于受到跟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边境关闭、企业经营受限和整体经济下滑这些他们本人无法控制的情形的不利影响。修订后的移民条例对于签证申请要求和条件,如果因为新冠疫情的关系而阻碍或打断了申请人满足那些原有的要求和条件,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具体的涉及签证类别(除了790SHEV签证)下面会详述。
许多优惠措施都将在一个所谓“优惠期”内进行运作。优惠期始于2020年2月1日,当天是澳洲联邦政府首次对于新冠疫情采取了国际旅行限制措施。优惠期的结束日将由移民部长在未来的某个日子通过一份正式的立法文件予以宣布。基于现在疫情的持续发展及其带来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包括对于全民健康卫生保健方面的前所未有的持续压力,移民部长尚未能够对新冠疫情优惠条例的优惠期宣布一个可能的终止日期。
887偏远地区技术移民永居签证
● 允许现有关联临居签证持有人或前持有人(在优惠期内签证到期)在优惠期内可以身处澳洲境外递交887签证申请。
● 允许887签证在申请人身处澳洲境外的情况下获批。
● 为临居签证持有人或前持有人满足必须在指定偏远地区居住生活满两年提供优惠措施。如果申请人在优惠期内身处澳洲境外并且递交了永居签证申请,可以视为他们在指定偏远地区已经居住生活了六个月(或者立法文件允许的更长时期)。
● 如果申请人在优惠期内仍然持有有效临居签证并且在优惠期结束后三个月内递交永居签证申请,那么对于他们必须满足在指定偏远地区工作满12个月的要求,可以降低为满9个月(或者立法文件允许的更短时期)。
● 上述所称“关联临居签证”,是指489签证以及已经停止接受新申请的475签证、487签证、495签证和496签证;后两种临居签证的实际持有人数目已经非常少了。
888商业投资移民永居签证和188商业投资移民临居签证
● 允许前188签证持有人因为新冠疫情旅行限制的原因而在优惠期内签证到期的情形下,仍然可以递交888永居签证申请。
● 允许188签证持有人或前持有人,因为新冠疫情旅行限制的原因而无法满足原有申请888永居签证的要求、在满足一定条件情形下,仍然可以递交并且获批888永居签证。
● 允许188A签证持有人或前持有人,因为新冠疫情旅行限制的影响,在优惠期内申请188A签证延签最多两次(原来规定只允许一次延签)。
● 修改188B签证持有人的投资要求,允许在2019年7月1日之前获批188B的签证持有人或前持有人,在符合了澳洲两年居住要求的情形下,在优惠期内可以撤回或取消指定投资。
● 修改188C签证持有人的投资要求,允许在2019年7月1日之前获批188C的签证持有人或前持有人,在维持其风险投资和新兴企业投资份额不变的情形下,在优惠期内可以撤回或取消其在平衡投资部分(即300万澳元)的投资。
● 与此相对应,修改188C签证延签条件,允许在2019年7月1日之前首次获取188C签证的签证持有人不会因为在优惠期内撤回或取消其相关投资部分而受阻获批188C签证延签。
● 在新的优惠措施安排之下,确保投资人在撤回或取消相关投资之后,仍然在整个签证有效期持有一定的投资份额、满足相关投资条件。
485毕业生临居签证
● 允许澳洲大学毕业生在优惠期内即便身处澳洲境外,也可以递交并获批485毕业生临居签证。
● 允许上述毕业生在优惠期内于澳洲境外递交485签证时,不受递交前六个月内必须持有学生签证的限制(即新近毕业要求)。
● 允许受新冠疫情旅行限制影响而无法及时返回澳洲的毕业生,把满足“澳洲学习要求”(即新近毕业要求)的六个月期限限制延长到十二个月。
澳洲联邦政府做出以上法律的修订,也是遵守了联合国《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ICESCR)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条款规定:“本公约缔约国确认人人有工作之权利,包括人人应有机会凭本人自由选择或接受之工作谋生之权利,并将采取适当步骤保障之。”
上述优惠措施的实施也恰恰可以帮助相关签证持有人和申请人可以继续在永居通道上进行申请或申请准备工作,从而在相当程度上缓和了由于新冠疫情带来的负面或不利影响。这跟联合国相关国际公约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因为这样的修订促进、完善了澳洲政府对于国际法上人权保护的承诺。